审 计 承 诺 书
(工程项目)
九江学院:
在 (工程项目)竣工结算审计期间,我方郑重承诺如下:
1. 按照要求提交审计资料,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。
2. 送审资料已完整提交,未提交的资料不再作为计价依据,我方愿意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3. 积极配合贵校因竣工结算需要开展的审核或审计工作。未按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参与核实工作或提交书面意见的,贵校可视作无异议处理。
专此承诺。
承包单位负责人(签字)
承包单位(公章)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