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九江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九院党字【2022】46号)的规定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审计处将于2023年10月31日起对王侃民、鲍海鸥、冯健、杨晓宁、王春生5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(详见附表),现予以公告。
在审计期间,敬请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。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处联系,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,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。
联系电话:8313616
联系邮箱:cwsjk@jju.edu.cn
审计办公地点:厚德楼706室
特此公告
九江学院审计处
2023年10月31日
附表:
序 号 |
姓 名 |
原 任 职 务 |
任 职 期 限 |
1 |
王侃民 |
九江学院教务处处长 |
2019年05月-2022年04月 |
2 |
鲍海鸥 |
九江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|
2021年01月-2022年04月 |
3 |
冯 健 |
九江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|
2008年09月-2022年07月 |
4 |
杨晓宁 |
九江学院浔东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|
2014年12月-2023年07月 |
5 |
王春生 |
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|
2009年12月-2023年04月 |